說明:
一、依據
依據臺南市115年度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推動兒童權利公約實施計畫辦理。
二、辦理方式
- (一) 參加對象:
本市國中、小三至九年級學生;分為國小中年級組、國小高年級組、國中組。 - (二) 獎勵:
每組特優3件、優等5件、甲等10件、佳作15件,獲獎學生頒發獎狀,指導老師依「臺南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職員獎懲案件作業規定」辦理敍獎。 - (三) 收件時間與地點:
即日起至115年6月18日(星期四)止。
(校內收件截止時間:6月12日星期五下午4點,逾期或報名表及切結書不齊全者,不予受理) - (四) 作品:
- 1. 規格:形式以單面彩繪、剪貼、版畫、等平面設計呈現為佳。直式、橫式不拘,A4尺寸大小圖畫紙 (規格不符,不列入評選)。
- 2. 內容:可參考以下四個主題內涵任選一則為題,以簡要文字具體說明並搭配插圖呈現。
※主題內涵:「禁止歧視」、「兒童最佳利益」、「生存及發展權」與「尊重兒童意見」。
- (五) 評選:
主題內涵切合度50%、創意表現30%、版面設計編排20%。
三、附件說明
本案之詳細比賽內容,請詳閱附件實施計畫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