臺南市安平區西門實驗小學115學年度英語長期代理教師甄選簡章(一次公告分次招考)
壹、依據:
- 教師法、教育人員任用條例、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、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甄選業要點等有關規定。
- 依據臺南市政府教育局115年7月21日南市教課(二)字第1151118131號函辦理。
貳、甄選名額及聘期:
- 類別:英語長期代理教師1名。
- 代理職缺:編制內管控代理教師。
- 錄取名額:正取1名,備取1名。
- 聘期:115年8月1日或 實際起聘日起至116年7月31日。(實際期間以市府核定為準)
- 如代理原因消失時,應即無條件解聘。
- 上述備取,以補足本次甄選應錄取之名額為限。如甄試成績未達70分,不予錄取,且經甄選委員會議決議後得予「從缺」,另備取名額得予酌減或取消。
叁、報名資格
一、基本條件:
- 具中華民國國籍者(大陸地區人民來臺設有戶籍未滿10年者,不得參加甄選)。
- 無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第9條第1項各款之情事。
- 無「教育人員任用條例」第31條、第33條規定之情事。
- 以不適任教師資遣或退休者不得報考。
- 國民小學英語代理教師另須具備以下條件之一:
- 通過教育部88年所辦理國小英語教師英語能力檢核測驗檢核者。
- 畢業於英文(語)相關系所者、畢業於外文系英文(語)組者、畢業於英文(語)輔系者、國民小學英語教師學士後教育學分班結業、修畢各大學為國小英語教學所開設之英語20學分班者。
- 達到CEF架構B2(中高階)級以上英檢,且含聽、說、讀、寫四項均通過者。(含通過財團法人語言測驗中心93年度所辦「國民小學教師英語能力檢核測驗者」)。
- 經縣市政府自行培訓檢核通過並發給相關證明者。
- 具國小英語加註專長教師證者。
二、資格條件:
| 招考次數 | 報名資格內容 |
|---|---|
| 第1次 | 具有「各該教育階段、科(類)合格教師證書」資格者,尚在有效期間者。 |
| 第2次 | 具有「各該教育階段、科(類)合格教師證書」資格者,尚在有效期間者。 或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,取得修畢證明書者。 |
| 第3次 | 具有「各該教育階段、科(類)合格教師證書」資格者,尚在有效期間者。 或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,取得修畢證明書者。 或大學以上畢業。 |
| 第4次 | 具有「各該教育階段、科(類)合格教師證書」資格者,尚在有效期間者。 或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,取得修畢證明書者。 或大學以上畢業。 |
| 第5次 | 具有「各該教育階段、科(類)合格教師證書」資格者,尚在有效期間者。 或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,取得修畢證明書者。 或大學以上畢業。 |
肆、公告時間、方式及簡章表件
- 一次公告時間:115年7月21日(星期二)至115年7月27日(星期一)
- 公告方式:
- 簡章表件:上開網站下載使用(簡章、報名表、委託書、切結書)
伍、報名日期、地點及聯絡電話、應繳交證件及方式:
- 日期:採一次公告分次招考方式辦理,錄取人數額滿不再辦理第2次、第3次、第4次、第5次招考,惟是否額滿,請自行查閱教育局資訊中心及本校網站公告。
各次招考報名時間表 招考次數 報名時間 第1次 115年7月22日(星期三)至115年7月27日(星期一)上午 9 時~下午 4 時(逾時恕不受理)(假日不收件) 第2次 115年7月29日(星期三)上午 9 時~下午 4 時(逾時恕不受理) 第3次 115年7月31日(星期五)上午 9 時~下午 4 時(逾時恕不受理) 第4次 115年8月4日(星期二)上午 9 時~下午 4 時(逾時恕不受理) 第5次 115年8月6日(星期四)上午 9 時~下午 4 時(逾時恕不受理) - 地點及聯絡電話:本校教務處,電話:06-3914141轉811。
- 應繳交證件:
- 報名表 1 份 。
- 國民身分證正本查驗,影本 1 份。
- 合格教師證(教程證書)正本查驗,影本 1 份 。
- 最高學歷證件正本查驗,影本 1 份。
- 教學檔案資料 1 份(A4 大小 5 頁以內)。
- 退伍令或免服役證明正本查驗,影本 1 份 。
- 英語或雙語試教教案一份。
- 相當於B2級以上英語檢定合格證書。
- 方式:檢同有關證件親自或委託代理報名(通信報名不予受理)。
陸、甄試日期及地點
- 日期:
各次甄試日期表 招考次數 甄試日期與時間 第1次 115年7月28日(星期二)上午9時(請於上午8時30分前至教務處報到) 第2次 115年7月30日(星期四)上午9時(請於上午8時30分前至教務處報到) 第3次 115年8月3日(星期一)上午9時(請於上午8時30分前至教務處報到) 第4次 115年8月5日(星期三)上午 9 時(請於上午 8 時 30 分前至教務處報到) 第5次 115年8月7日(星期五)上午 9 時(請於上午 8 時 30 分前至教務處報到) - 地點:本校教務處 電話:06-3914141轉811。
柒、甄試方式及配分比例 :
【英語代理教師】
- 試教(60%):
- 範圍:自選領域學科或跨領域教學,請準備教案5份,另請自備教材、教具。
- 時間:每人10分鐘。(第9分鐘響鈴1次,第10分鐘響鈴2次,立即結束)
- 試教現場無學生。
- 報考英語科,試教請全程使用英語。
- 口試與教學檔案(40%):
- 每人8分鐘。以推動雙語教育、英語教育與數位學習為主。
- 本校為實驗小學,以人文與自然環教為特定教育理念,有沉浸式英語、資訊與自然科技相關教學經驗者尤佳。
- 甄試總成績計算及相同時之處理方式:
甄試總成績最高為90分,最低為70分,未達最低分數者,不予錄取。總成績相同者,依試教、口試等成績高低排序,兩科成績皆相同時,則由本校教師甄選委員會決定。
捌、甄選結果通知、成績複查、公告錄取及報到
- 甄選結果通知:本校教師甄選委員會審議甄選結果,以電話通知考生。
各次甄選結果通知時間表 招考次數 通知時間 第1次 115年7月28日(星期二)下午2時 第2次 115年7月30日(星期四)下午2時 第3次 115年8月3日(星期一)下午2時 第4次 115年8月5日(星期三)下午2時 第5次 115年8月7日(星期五)下午2時 - 成績複查
- 成績複查時間:
各次成績複查時間表 招考次數 複查截止時間 第1次 115年7月28日(星期二)下午3時前 第2次 115年7月30日(星期四)下午3時前 第3次 115年8月3日(星期一)下午3時前 第4次 115年8月5日(星期三)下午3時前 第5次 115年8月7日(星期五)下午3時前 - 凡欲申請複查成績者,限本人或委託人(需攜帶委託書)親自於上述時間,至本校教務處以書面申請【申請複查考試成績,不得要求提供參考答案,亦不得要求告知試教委員及口試委員之姓名或其他有關資料】。
- 成績複查時間:
- 甄選結果公告:錄取名單公告在教育局資訊中心及本校網站並通知錄取人員。
各次甄選結果公告時間表 招考次數 公告時間 第1次 115年7月28日(星期二)下午4時 第2次 115年7月30日(星期四)下午4時 第3次 115年8月3日(星期一)下午4時 第4次 115年8月5日(星期三)下午4時 第5次 115年8月7日(星期五)下午4時 - 錄取人員須接受本校教評會審查,審查通過後至人事室報到,教評會審查日期另行通知,如逾期未報到者,即予取消應聘資格,並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。
玖、其他:
- 如遇天然災害或不可抗力之因素,而致上述日期需作變更,悉於本校校門及網路公告。
- 應考人之基本條件、報名資格,如於聘任後發現偽造不實者,應予解聘,尚未聘任者,註銷錄取資格,如涉及刑責,應由應考人自行負責。
- 錄取人員應於簽約後7日內繳交勞動部認可之醫療機構所開具之體格檢查表予分發學校,不合格者取消錄取資格,不得異議。
- 錄取聘任之代理教師於受聘期間,應享之權利與義務,則依教育部訂定發布之「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」第7條、第8條暨「臺南市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補充規定」等相關規定辦理。
